赞助事项
对获得“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”称号的单元,赐与嘉奖。
赞助尺度
对获得“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”称号的单元,赐与一次性50万元嘉奖。
申报前提
1、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园区运营单元。
2、所运营的园区获得“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”称号。
3、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在张江示范区内。
申报资料
1、运营单元交易牌照。
2、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在张江示范区内的证明资料(如:四至天堑示意图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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